为加强大亚湾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金融局(以下称“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建指导员,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1个,招聘人数共1人,分类如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党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且具有3年以上专职党建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为18至35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我省历年来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参照上一年度大亚湾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加差异化绩效奖励。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资料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zzn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1)《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2,填写后请保存为Word文件并打印、签名、扫描上传)
(2)具有三年以上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党员身份证明书(详见附件3、附件4,填写并按要求盖章);
(3)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4)学历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若有);
(6)近三年的社保记录;
(7)截止至报名结束当天前一个月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广东省户籍可通过粤省事线上开具)。
(8)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5)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其本人参加后续考试。
(三)笔试、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建工作、党组织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2.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假党龄。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实行回避制度
凡存在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的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回避,不得报考该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后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可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应聘者须确保所有登记的手机号码和邮箱正常使用,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区财政国资金融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次招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区财政国资金融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录用等情况,变更岗位任职条件、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2-5593666(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综合事务组)、0752-2661345(惠州众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2-5593684(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机关纪委)
附件:
附件1: 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2025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2:大亚湾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docx
附件4:党员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5:考生个人承诺书.docx
内容来源:https://www.dayawan.gov.cn/bmpd/czj/tzgg/content/post_56310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