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大家增收致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公告详情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性别要求不限,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大专及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具有2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农文旅综合体开发运营、电子商务经验、乡村产业策划、资源整合、品牌打造等方面相关工作经历优先,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资源对接、品牌建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和闲置资源资产开展推广运营,有明晰的运营思路、运营方案和可量化可预期的乡村运营年度绩效目标。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对集体现有资产、资源、资金进行盘活、开发和利用,通过项目运营管理,推动实现村集体资产增值保值。
2. 负责有效整合资源,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现代服务、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电商直播等新型特色产业,创造新价值。
3. 组织举办季节性活动,设计旅游路线,开发研学科普线路、田园体验线路、休闲娱乐线路并推广策划、运营实施。
4. 注意规避投资风险(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各项,具体以与服务单位签订协议为准)。
三、薪资待遇
参照本地村干部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3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至9月3日17时30分。
(三)报名地点:新丰县人民政府丰城街道办事处6楼60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6921067,联系人:温小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通知,并及时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农村“职业经理人”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5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结果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资格不符、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线下笔试和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
3.统一集中闭卷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达笔试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4.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留意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按100分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等现象。
(三)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试用期未通过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规定办理,递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由宁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宁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附件:农村“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doc
内容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sgxffcjdb/gkmlpt/content/2/2773/post_2773142.html#5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