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90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如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在省际检查站等条件艰苦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3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复兴路1号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楼报名点;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2026年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1份(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3月1日以后)。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笔试
1.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8:30至9:30);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15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
(三)体能测评
1.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9:45至11:30);
2.地点:韶关市体育馆(中山公园旁);
3.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合格标准:
(1)男子组:4×10米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
(2)女子组:4×10米往返跑≤14″4合格;纵跳摸高≥230cm合格。
4.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时间:2026年4月14日(下午2:30至5:30);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5楼会议室;
3.其他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
(五)成绩公布
初定于2026年4月15日通过“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
初定于2026年4月16日进行,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指定市区内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浈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6个月,对放弃录用或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岗位:此次招聘的辅警分配到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各部门,辅助开展公安工作。
(二)工资待遇:与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3000元,转正后工资约3500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中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469663(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
附件1: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026年第一批)
附件3: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026年第一批)样表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2026年4月8日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SeBEXgeRhPyfaXe_KO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