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彭水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公务员17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彭水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彭水自治县辖区内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规定,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近3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县内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单位的选调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报考。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向选调单位提供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选调单位初审,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复核同意,方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考试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00-12:00,14:30-17:00。报名地点为: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鼓楼社区34号县委607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彭水自治县2025年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4.近3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复印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复印人、复印时间。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需符合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且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选调全过程,从报名开始到转任手续办结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10月31日9:00-12:00,14:30-17:00到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开考比例为3:1。各职位报名人数需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递减职位名额,不能形成差额的,取消职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进入笔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如因其他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于7日内在彭水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比例一般为3:1,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彭水组工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报考人员或者选调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体检出现缺额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实行等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单位具体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该选调职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人员名单在彭水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78448220
监 督 电 话 :78449003
附件1 彭水自治县2025年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 彭水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 彭水自治县2025年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 彭水自治县2025年度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congqing/202510/76_6733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