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就业见习岗位人员20人。
二、报考条件
见习人员须为以下类型(两个条件符合一个即可):
1.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16-24岁失业青年,须在参加就业见习前于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处于有效期内。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至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兆丰路140号)。
4.报名材料:①石井街2025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提交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核验,提交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④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⑤16-24周岁失业青年需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二)面试
1.面试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
(三)体检
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前20名参加体检。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相应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见习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石井街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签订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到岗后,与石井街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3-12个月。
四、见习期间待遇
(一)就业见习期间发放见习补贴3500元/人/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内不办理就业登记、不购买社会保险、公积金。
(三)个人不得在见习期间购买社会保险(含灵活就业社保),若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终止就业见习。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者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者所提供联系电话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400398。(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石井街2025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
内容来源:https://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1043464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