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名特别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计划招聘特别聘员1名。
二、薪酬待遇
特别聘员工资总额为25万元/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熟悉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相关专业工作经历10年以上(以劳动合同或者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5)年龄在60 周岁以下;
(6)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至12日
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包以“应聘岗位+名字”发送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邮箱。邮箱地址:dgyj_rsjyk@dg.gov.cn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签名扫描版)(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及验证报告;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社保参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原路径邮箱地址通知具体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及考核成绩应当在考试当天公布。
1.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考官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和有关专家合计5人组成。
2.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考核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开展考核。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在考核前对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综合考核组,对入围考核者的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考试成绩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6个月,期间如该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69-22229163 ; 联系人:方小姐 、张小姐、赖小姐。
附件:1.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wps
2.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特别聘员岗位表.wps
内容来源:https://dgsafety.dg.gov.cn/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44281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