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秉承“至善至美”校训,以培养“品德正、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卓越艺术人才为目标,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等艺术院校。
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设7个教研室,全面负责全校本科生、硕士生及博士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硕士点建设。近年来先后获批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内涵建设项目、上海市教委“大思政课”建设教学改革试点项目、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支持计划等。
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戏剧学院中层干部选任聘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事业编制形式录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和职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师风;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3年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能够胜任学院管理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有高校院系或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决策部署;
2.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学术研究、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提升;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育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
4.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育人实效;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填写《上海戏剧学院应聘表》(见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应聘表+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三)考核考察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通过者,由考察组对其进行档案、民主测评、廉政等方面的考察。
(四)组织决议
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集体决议,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政审
拟聘人员自行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身体条件须达到岗位要求,体检报告交由学校医务室认定。
学校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原则,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一般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由人事处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有异议或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根据查实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戏剧学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健吾楼(东)205室
报名邮箱:shxzuzhibu@126.com
联系电话:021-62483475(李老师)
内容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51017/t0035_1436187.html |